中新社北京3月8日電 (記者 萬淑艷)“近些年來,醫療糾紛頻發,暴力傷害醫護人員事件時有發生。創建‘平安醫院’,為患者就醫營造良好環境,解決好醫護人員安全問題,已迫在眉睫。”全國政協委員、天津市政協副主席沈中陽8日在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上作大會發言時表示。
  沈中陽表示,中國醫院協會的有關調研報告顯示,近幾年來,中國暴力傷醫事件逐年遞增,發生過暴力傷醫事件的醫院比例從2008年的47.7%上升至2012年的63.7%,醫務人員遭到謾罵威脅的事件,每年每所醫院發生的平均數從2008年的20.6次上升至2012年的27.3次。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的統計,2013年1月至10月全國發生惡性傷醫案件22起。
  傷醫事件不僅使一些醫護人員身體受到傷害,甚至失去生命,也使廣大醫務人員的心靈受到重創,影響廣大患者的就醫環境。
  沈中陽認為,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包括醫療資源分配不均、患者心理落差大、醫院管理不完善、社會整體公信力與醫患之間信任度不高等。應從四方面解決這一問題:
  其一是完善醫院內部管理機制。醫院各科室要建立合理的就診醫療流程,降低患者焦躁情緒;善待每一位患者,讓患者感到親切和溫暖;提高醫護人員的水平,減少醫療事故;建立醫療糾紛的受理協調機制,及時解決問題,防止矛盾激化。
  其二建立社會配合機制。包括建立醫療糾紛第三方協調機制;建立醫療責任保險和醫療意外保險機制;建立解決醫療糾紛各種法定途徑的銜接機制;確定統一的責任認定和賠償標準;輿論宣傳要營造有利於和諧醫患關係的輿論氛圍,對醫療糾紛不要獵奇、誇大和渲染。同時,要建立醫護人員人身平安保險機制。
  其三是健全政府保障機制。要科學配置醫療資源,改變優質資源過於集中於三甲醫院的局面;完善醫療保障機制,提高醫療保險報銷額度;建立由政府主管領導牽頭,綜治、公安、司法、衛生、宣傳等部門組成的群體性事件處理領導小組,一旦醫患矛盾在醫院層面得不到有效化解,領導小組要及時介入,控制事態發展。
  其四是完善法律保障機制。“法律是我們處理包括醫療糾紛在內的一切問題的最終底線,要在解決每一個具體問題的過程中體現出法律的權威,形成全社會都能遵守法律、依法辦事的良好氛圍和個人習慣。”沈中陽說。(完)  (原標題:天津政協副主席:解決醫患矛盾可建立跨部門領導小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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